小区物业用房一般算公摊面积。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资料图)
1、用途不同
物业管理用房主要是为物业提供管理、服务、存在社区公共设备设施等使用的,包括物业办公室、小区配电室、水泵房等等,而社区配套用房是为社区中所有住户提供相关的饮食、娱乐、购物、文化、交流等服务的,也就是为了方便居民。
2、产权不同
社区配套用房虽然在使用上是为了社区居民服务,但具备独立房产资格,拥有产权证书,而且有个人所有权属关系,还可以上市交易,而物业管理用房是没有独立产权的,其产权应该是归属小区中的全体业主,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仅能在提供小区物业服务期间使用,若是撤离小区的话,是要无条件退出所使用房屋的。
物业公司仅能在提供小区物业服务期间使用,若是撤离小区的话,是要无条件退出所使用房屋的。
1、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3、在特定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确有空余,如不改变用途,实属资源浪费,则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也可以改变用途。
4、物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5、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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