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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职表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作为主要登记入职员工身份信息、主要经历等基本信息,并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平等协商,订立的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其与入职登记表有着本质区别。劳动合同中需具备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等重要的条款,而入职表中一般只有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入职的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故入职登记表不属于劳动合同。
二、找法网提醒您,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付出的代价更大: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三、一般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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